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我校春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共有35人,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部)初审,学工部复审,现对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8日至30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20点前向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创楼106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998-5886221(潘老师)。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