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新疆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新政院发〔2023〕69号)文件要求进行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选、推荐,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公示无异议后已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复审、各二级学院申报材料符合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现将对李佳琪等1083名学生为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馈。
联系方式:党委学生工作部(科创楼104)董增 0998-5886221
附件:新疆政法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