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等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辅导员岗(第四批)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第四批)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宜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含基本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含基本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学校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三、考察事宜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包括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或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或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报名表不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可以采取实地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个人放弃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手写个人放弃说明。
2.咨询电话:0998-5886033。
附件:2024年新疆政法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岗(第四批)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pdf
新疆政法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