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争创‘五个一流’为新疆政法学院奠基”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新政党发﹝2021﹞5号)精神,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工作之星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拟推荐以下个人及单位(见附件)为新疆政法学院5月辅导员之星等学生工作之星,其中辅导员之星2名、班级之星1个、班委之星1名、学生之星7名、文明宿舍7个,公示期无异议,将报呈学校党委批准。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