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返)校学生姓名 | 单位 | XX学院XX专业XX班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校内居住 地址 | 号楼宿舍 | 车牌号 | ||||||
申请离(返)校时间 | 月 日 时 | 返校出发 地点(离校不填) | ||||||
离(返)校事由(返校前近14天行程) | ||||||||
分管学生工作二级学院 领导意见 | 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主要 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实际返回时间: 月 日 时 |
说明:
1.学生临时离(返)校,须如实详细填写此审批表,此表一表两用,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适当删减括号中不需要的内容;
2.辅导员须陪同学生外出就医或办事;
3.请假条一式一份,与呈文批办单一同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新疆政法学院学生临时离(返)校审批表》原件报二级学院学办存档,复印件在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学生返校后第一时间在二级学院学办销假登记。实际返回时间由负责请销假的工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