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学生临时离(返)校审批表

作者:发布时间:2022-04-15 12:13:58浏览次数:18

新疆政法学院学生临时离(返)校审批表

离(返)校学生姓名


 单位

XX学院XX专业XX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校内居住

 地址

号楼宿舍

车牌号


 申请离(返)校时间

  月   日    时

返校出发

地点(离校不填)


离(返)校事由返校前近14天行程


分管学生工作二级学院

领导意见




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主要

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实际返回时间:    月    日    时


说明:

1.学生临时离(返)校,须如实详细填写此审批表,此表一表两用,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适当删减括号中不需要的内容;

2.辅导员须陪同学生外出就医或办事;

3.请假条一式一份,与呈文批办单一同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新疆政法学院学生临时离(返)校审批表》原件报二级学院学办存档,复印件在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存档,学生返校后第一时间在二级学院学办销假登记。实际返回时间由负责请销假的工作人员填写。


学生临时离返校审批表04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