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争创‘五个一流’为新疆政法学院奠基”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新政党发﹝2021﹞5号)精神,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工作之星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拟推荐以下个人及单位(见附件)为新疆政法学院11月辅导员之星、班主任之星等学生工作之星,其中辅导员之星2名、班主任之星13名、班级之星19个、班委之星67名、学生之星54名、文明宿舍56个,公示期无异议,将报呈学校党委批准。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实名反映。
联 系 人:刘宵、姚家骅
联系电话:0998-6952124
电子邮箱:xjzfxgb@163.com
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1日